顾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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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耳光,公安局却不予行政处罚,该如何救济?

发布者:顾芃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分类:人身损害 |97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A和B是妯娌关系,双方在婆婆家发生口角,A突然冲向B当着十几个人的面打了B三下耳光,B一时愣在原地,随后B报警,然而公安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A并未受到任何处罚。然而B被打的事情传遍了整个村镇,时不时有村民会询问后续处理情况,使B的身心持续遭受巨大伤害。

【代理结果】

法院判决A登报道歉,并赔偿B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各项费用。

【律师点评】

本案公安局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B曾申请行政复议,然而复议维持,B遂放弃继续行政诉讼,转而寻求民事救济。虽然民事案件被法院拆分成两个案件处理,但最终为B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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