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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XX故意杀人被判处七年六个月

发布者:杨国梁|时间:2021年01月25日|69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郭XX故意杀人被判处七年六个月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21日凌晨1点多钟,郭XX在家中被其丈夫马X酒后因琐事殴打、恐吓,后马X睡着。郭XX因不堪马X长期对其殴打,遂趁马X熟睡之际,使用腰带、领带将马X腿部、手部捆绑,后用围巾勒住马X颈部致其死亡。

当日下午,郭XX拨打110报警投案。

办案过程

本人接受郭XX家人委托后,经会见郭XX、详细阅卷,认真审核该案的所有证据,对照法律规定,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认定正确,进而确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方案,并撰写了辩护意见:(1)本案虽然系故意杀人,但属于情节较轻。郭XX因不堪忍受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故意杀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应当认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从而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幅度量刑;(2)郭XX具有自首的情节,依法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3)郭XX认罪认罚,依法应予以从宽处理;(4)郭XX具有其他从轻情节,被害人马X具有重大过错。

最终结果

本人详细撰写了辩护意见,从罪轻的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分析,及时递交检察院,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充分交流,辩护意见得到全部采纳,庭审后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认郭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律师意见

此案一审判决后郭XX及其家人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此案的成功辩护,也有效保护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的合法权益。被告人虽然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法律与社会也应给与其公正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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