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20年2月1日),北京市人社局联合市教委发了一个文:《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原文可参见北京市政府网站)
这个通知里大概意思是说,根据劳动法、传染病法的精神制定,北京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视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笔者当时看到这个就有些晕圈。那条法律对此有规定的?我咋不知道呢?既然法律没有规定,咱就说说常识吧。
1、 企业不开工,那里来效益?没有效益,怎么发工资?
2、 企业不开工,或者开工不充分,就交不了足够的税,政府财政收入那里来?政府公务员的工资不也是靠财政拨付吗?财政收入,不是靠税收吗?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就是让企业拿“底子”来撑着,但是能撑多久呢?每个企业情况不一样,我和企业接触比较多,也认识一些企业家朋友,事实上,企业的流动资金根本就撑不住多久,试想,哪家企业会有那么多现金流呢?就如每一个家庭情况不一样一个道理。大家也可以算算,自己家里存款能撑住不开工的日子多久?
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要依法依规,尤其是大疫当前,企业也是如履薄冰,前日看到西贝的贾国龙头条发了贷款发工资的忧心,估计不是正能量被404了。所以说,在当下特殊情况下,我们是共克时艰,当然不应该全部让企业去买单,正写此文时,欣喜看到苏州政府苏府【2020】15号文,,即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如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等。这个就明显看出,政府决策者知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
共克时艰,需要更多的智慧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