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选择境外间接上市的主要原因
1、民营企业在国内上市受制约
近年来,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虽然民营企业上市机会有所增加,但总体上仍面临着一些制约。而且,现行上市标准中企业规模、盈利记录以及融资额度与净资产规模挂钩等规定,制约了那些规模较小但盈利能力强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使得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缺乏支撑平台。国内资本市场制度创新长期处于滞后状态,民营经济发展缺乏一个相应完整、合理的资本市场体系支撑。股票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结构和层次单一化,将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拒于直接融资市场之外。
2、民营企业在间接融资方面也受限制
从银行得到贷款份额较少,处于与国有企业不平等竞争的地位;融资成本较高,金融服务品种单一;银行与民营企业的合作还处于比较低的层次;民营企业的贷款信用担保业务进展缓慢。
3、民营企业直接到境外上市仍需符合相同的条件
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过去三年的赢利记录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使大多数国内企业不符合条件,而无法直接到国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所以大多数境内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都走境外间接上市的路径,即先转成外资企业,从而不受中方证监会的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