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孙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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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是否必须书面约定?

发布者:纪孙志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212人看过


签订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约定违约责任时,不一定要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也可以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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