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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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律师代理某公司合同纠纷案胜诉

发布者:梁慧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67人看过 举报

2026-08-27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0年,原告贺某甲与被告张某、贺某乙商议共同合作投资事宜。同年11月2日,原告与张某、贺某乙成立的某公司签订《组合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原告投入10万元作为风险保证金,授权某公司投顾团队开展投资交易,合作期12个月。协议约定若原告投资亏损,某公司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返还剩余保证金。同日,原告向某公司转账10万元。此后原告多次询问投资情况,被告均推脱。2021年11月2日合作期满,被告仍未告知情况。原告得知某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注销且未清算通知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协议,判令被告返还投资款1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1.8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及公告费四百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涉案协议是否应当解除;二、被告张某、贺某乙是否应承担返还投资款及支付利息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协议合法有效。某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原告主张其股东张某、贺某乙承担清偿责任于法有据。原告已依约转账并完成举证责任,被告未抗辩亦未举证证明履约及投资盈亏情况,应承担不利后果,故支持解除协议及返还10万元投资款。关于利息,因本案以起诉方式主张解除,起诉状副本公告送达视为送达之日为合同解除日,原告主张的利息期间在解除前,故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一、解除原告贺某甲与某公司签订的《组合投资合作协议》;二、被告张某、贺某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贺某甲返还投资款10万元;三、驳回原告贺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两千六百余元、公告费四百元,由两被告负担。

 

【律师价值】

梁慧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与扎实的专业功底。面对被告公司注销且下落不明的困境,梁慧律师准确锁定公司股东作为共同被告,巧妙运用未经清算即注销的股东责任规定,成功突破主体障碍。在诉讼策略上,梁慧律师严密组织协议、转账凭证及企业注销信息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促使法院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全面采信原告主张。其专业策略不仅成功为客户追回10万元投资款,更有效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彰显了卓越的风险化解能力。

梁慧律师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兼具法律与财务复合专业背景。在诉讼业务领域,成功办理建设工程、民商事、合同、公司、股权等各类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50120********24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侵权、股权纠纷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1650120********24 工程建筑、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侵权、股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