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2012年,我的委托人陈某为杰某送货共计8万元,杰某一直未支付货款;后,陈某找到杰某,杰某表示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写下欠条。写下欠条之后,杰某销声匿迹,一直无法联络。我的委托人迫于无奈,聘请刘淼律师代为起诉,追讨欠款及利息。
对于仅有欠条的民间借贷案件证据搜集十分关键
本案中,被告一直无法联络,而我方仅有一个欠条原件,法院是否支持我方诉求,还有一定自由裁量因素在内。后,我方补充了相应证据,包括对方家人的反映,我方证人证言的提供,进一步充实了证据,促成了该案的圆满胜诉。
法院以欠条为依据判决支付我方全部诉求
法院支持了我当事人的全部诉求,判决被告支付所有欠款及其逾期支付的利息。
律师观点分析
本律师认为:对于仅有一个欠条的民间借贷案件,而且,当事人下落不明,可能当事人会认为自身证据不足,不能达成胜诉目的。但是,一旦委托律师之后,律师可以指导当事人发现不一样的细节,进而促成案件的胜诉,为当事人追回应得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