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事实非常复杂,原被告几十年前曾合伙承租该土地,后又合伙在该土地上合伙经营,之后因经营不善被告又退出合伙,土地的使用权后面归属原告,但原告又给被告使用土地上的部分场地作厂,但又对其转租行为进行限制。本案复杂在于上述数个法律关系,原被告并未签订相应详细合同来约束,加之双方又有一些亲属关系,以至于对簿公堂后出现双方互不相认相关事实的情况,被告反而主张对该土地也享有使用权,并主张原告存在违约情形。原告委托本人后,仅仅梳理双方这几十年来的法律关系就分析了十几天,后经过开庭审理,实地走访,向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关系,以原告胜诉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