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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有继承权吗

发布者:吕金艳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1日|分类:继承 |168人看过


养子女有继承权吗

 

陆女士从小被收养,养父母在收养他之后,又生下了一个儿子陆先生,一家四口一起生活。如今,养父母因病去世,陆先生对姐姐陆女士说,你不是父母亲生的孩子,没有权利分得遗产!真的是这样吗?

一些人出于爱心或没有孩子的缘故,通常会收养孩子。收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才是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权利一样吗?

我国《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同时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收养的子女同亲生子女一样具有继承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养父母去世,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陆女士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陆先生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在法定继承的份额上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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