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被申请人徐某某于2015年4月8日进入申请人宁波某某公司,任会计一职。2015年7月9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汇报说根据法定代表人的QQ汇款指令,于7月8日向他人汇款30多万元,因上班时发现QQ聊天记录被删除,怀疑被骗。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从未下达过汇款指令,也不认识被汇款方,申请人立即向公安报案,现该款无法追回。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工作中严重失职,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损失。现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赔偿的损失30多万元。
办案过程
本律师于2015年10月31日接受被申请人徐某某的委托,听取了被申请人的陈述,以及申请人宁波某某公司的仲裁材料。本案的情况系骗子通过加入该公司内部群的方式,经过几个月的观察,熟悉了公司内部群的具体人员的职务,通过冒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QQ的方式,通过给人事经理下指令的方式,让其下指令给会计添加其QQ,进而下指令打款,导致申请人公司33万余元损失。申请人认为会计存在严重过错,故要求会计承担33万余元的损失。
此案系典型的会计失职案子,全国最近发生过多起该类事件。均为会计、出纳失职导致公司受损。要推翻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就必须围绕着会计并不存在过错来打。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QQ聊天记录,本律师发现,第一、该公司下达指令经常是通过QQ内部群方式下达,人事经理与被申请人存在长期多次下达指令的情况。第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曾经以QQ指令的方式要求被申请人打款。第三、该公司并没有员工手册、公司章程对会计失职这块有明确的约定,且并没有公告过。因此将这些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
最终,经过开庭举证质证辩论,仲裁庭最终驳回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裁决结案
裁定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从单位方面和员工方面都是有值得借鉴参考的地方。
从单位方面,单位要想让员工承担赔偿单位的损失,就必须要突破职务行为的枷锁,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履行职务造成损失的,一般也是要由单位来承担责任。因此,单位要想向员工“拿钱”,就必须从以下几点进行约定:
1、根据劳动法,单位向员工“拿钱”的只有两种情况:1、约定服务期的合同。2、竞业限制的合同。除此之外,很难向员工追讨赔偿。
2、要想“拿钱”,单位就应该从劳动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着手。劳动合同系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事宜达成一致,除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外,对于其他的约定,仍然根据双方意思自治为主,即有劳动法的特殊性,也有合同法的本质属性。因此,单位可以就不同的岗位性质制定有可能发生风险的事宜,从而减少单位的损失。也可以对劳动者做到警示作用。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一般由单位制定,因此。要想根据这些追偿劳动者责任,就必须证明,劳动者是知情的。这就需要其他措施。例如,将员工手册内容和公司章程内容制定成册,要求每个劳动者阅读完成后签字。又例如,将这些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加以明确。
从劳动者方面,作为弱势群体,法律虽然对劳动者进行了保障。但仍然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比如该案。会计作为重要的公司部门人员,不仅归劳动法调整,同时也受到了财会法等法律的制约。相对于其他职位的权利义务,其本身也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作为这种特殊职位,就必须对自身风险进行防范。以会计举例,对于税这块,要承担风险。对于转款这种,必须得打电话与法定代表人亲自确认。无论是QQ聊天,还是微信,还是手机。都有可能存在被盗的嫌疑,因此。最好与公司领导当面确认。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是我的心得体会,望读者能够借鉴,如有不足之处,请留言。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