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粉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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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走私、运输毒品罪经辩护无期徒刑改有期徒刑15年

发布者:卯粉瑶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125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某从面红岩携带毒品海洛因净重9170克、甲基苯丙胺174克,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应以走私、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无期徒刑,李某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卯粉瑶律师作为李某的二审辩护人介入本案,及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赶往沧源县看书所会见了李某,全面了解了案件事实,经深入研究提出有效辩护意见,二审改判李某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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