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商随便变更规划,购房人能起诉赔偿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变更规划已经取得了主管部门批准,且购房人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开发商之前的欺瞒的行为的话,就不能要求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购房人主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步行街和没有了,大型商场变小了,要求赔偿12万。但法院认为变更规划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属合法,且开发商前期宣传资料并未明确写明有步行街,也未写明商场的大小,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需要处理的问题是:王某所提临某公司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是否应予支持。
涉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南沙城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同意用地分割,临某公司也办领了南区一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了“该商品房项目”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下的商品房,买受方同意出卖方可以对“南沙成某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事实上,临某公司调整的北区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不涉及南区一期工程的建设。有鉴于此,王某本案主张临某公司对南沙城项目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构成违约,要求赔偿损失的合同依据不足。王某上诉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提相关约定属格式条款无效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至于王某所提临某公司在沙盘模型等宣传资料标注的“步行街”,相关说明和允诺并未达到具体确定的程度,王某主张属于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并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