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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股东盈余分配纠纷律师 起诉分红咨询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232人看过举报


广州股东起诉公司分红需要提交什么?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需要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或证明其他股东滥用权力不分红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是罗某能否要求公司向其分配公司利润。对此,本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第四条关于“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规定,罗某作为通某公司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通某公司分配公司利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五条的规定“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罗某在本案中提交了资产负债表拟证明公司有未分配的利润,但该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加盖通某公司的公章,通某公司则提交了另外的资产负债表主张公司没有未分配的利润,故罗某仅仅提交未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主张公司有未分配的利润,理据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罗某在本案中还提交了其要求查阅公司账册、合同、决议等未果的证据,但罗某行使股东知情权未果不足以证明通某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的情形。综上,由于罗某在本案中未能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通某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情形,故罗某请求通某公司分配利润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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