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买房时由于是预售,是无法实地看房的,故买家对于房屋内是否有承重梁无从知晓。如果收楼后房屋因有承重梁导致面积减少,可起诉开发商赔偿,但赔偿金额一般几万元而已。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买复式房屋后发现有承重梁,导致房屋面积减少了4.6平方,要求开发商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承重梁属于签订合同时应当告知的重大事项,因开发商未告知,导致购房人权益受损,应当赔偿。至于赔偿金额,法院现场查看后认为对一层的使用面积没有影响,对改建后二层的面积使用有影响,最终认定减少面积为2.3平米。酌情判决开发商赔偿买家6万元(购房总价107万)。
判决书节选:
关于原告主张被告隐瞒了案涉商品房二层房间内有一条长3.8米,宽0.33米,高为0.68米承重梁,导致房屋使用受到影响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由于案涉商品房是由一层改为二层,二层本身不足2米,而这道承重梁的高度有0.68米,经过这道梁必须要弯腰才能通过,客观上必然对房间的使用存在一定的影响,应属重大瑕疵? 由于该商品房为预售,购房者无法在购买时看到实物,因此,被告有义务将商品房的重大瑕疵向购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 从本案的情况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没有就此作出任何说明,《商品房改造、装修委托协议》附图虽然划了两条虚线,但并没有说明虚线代表承重梁,更没有长宽高数据,而被告的销售宣传资料、样板房都没有承重梁,原告无法在作出购买决定时获悉承重梁的信息以及对房屋使用的影响。被告作为楼盘开发商,以“LOFT”式公寓作为销售宣传,明知案涉商品房将被改造为二层,亦明知承重梁将对商品房使用造成影响,却不向购房者披露,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告主张,承重梁造成约4.636平方米的面积无法正常使用,该主张以两层房间计算。本院认为,该承重梁并未对一楼的使用产生影响,但可以认定对二楼约2平米多的面积使用造成影响,被告应就此承担责任。综上结合原告因承重梁造成房屋使用面积的影响,本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