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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225讲:卖家得知宅基地房即将拆迁起诉合同无效,多年不拆迁如何赔偿?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12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73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此种情况算是比较普遍,由于近两年广州大批拆迁项目暂停,何时恢复完全不清楚,但当年得知即将拆迁遂起诉合同无效的卖家很多已经拿到了胜诉判决,赔偿问题尚未处理。此时关于如何赔偿的问题,不同法官处理可能不同,有很大的酌情成分。下面这个案件可供参考:周卖家2020年得知即将拆迁,于是赶紧起诉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房屋。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李买家返还房屋,周卖家返还购房款41万。但李买家一直不搬,法院也未强制执行要求其搬。后李买家于2022年起诉周卖家赔偿合同无效的损失,并要求按照拆迁补偿标准的现金补偿标准(16000/平方米)来进行补偿。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现在仍未拆迁,未来何时拆迁不清楚。但周卖家是得知即将拆迁才起诉的合同无效,过错较大。最终法院认定本案不用评估房屋价值,直接酌情按拆迁现金补偿标准的60%9600/平方米)来计算房屋价值。最终判决周卖家赔偿李买家294万(扣除合同无效案中已返还的购房款41万)。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周卖家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承诺协议书》已由生效的民事判决2020年)认定无效?对于补偿损失问题?本案中,周卖家李买家双方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双方均有过错,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周卖家应当对李买家因合同无效返还房屋的损失予以赔偿?考虑到涉案房屋出售至今已十多年,其价值现已大幅上升,故依据公平原则及周卖家李买家的过错责任,院综合考虑本案案情,由周卖家参照《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上私人房屋补偿安置方案》中对非村民私人房屋的标准补偿,考虑到李买家的过错责任,实测有证面积349.74平方米可按9600/平方米(拆迁补偿标准为:有证面积按16000/平方米补偿)的标准补偿?李买家的购房款415000元已由号民事判决作出处理并判决返还,故在李买家的损失中应相应扣减已付房款的损失?周卖家应向李买家补偿损失2942504(349.74平方米X9600/平方米-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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