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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108讲: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2024-12-02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481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关键看土地性质,有的有效,有的无效。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上建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需要补缴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具体补缴金额每个小区不一样,请咨询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种是集体土地上建的安置房,此种安置房只能在本村村民间交易,如卖给外村人,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张律师提醒:如要购买安置房,建议一定要去广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查询清楚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否可以过户给外村人及补缴的金额再决定是否购买。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因安置房所在的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为可交易房屋,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是郭买家林卖家签订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从本案查明的情况来看,涉案房屋已经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该类房屋的买卖并未有禁止性的规定。由此,郭买家林卖家就买卖涉案房屋而签订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现宋林卖家郭买家就涉案房屋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为由认为该合同无效,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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