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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第68讲:什么是法院调解?调解后能反悔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165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调解书签收前可反悔。现在打官司在法院立案之后,法院不会直接给案号,而是都会给一个诉前联调号。原因有两点:一点是法律规定涉及人身关系等类型的案件,为创建和谐社会,都要先调解,如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相邻权纠纷案件等。一点是法院案多人少审不过来,为了延长审限拖时间就采用这种必须同意调解的方式,因为调解期间不算进审限。调解时,调解员(不是法官,是懂一点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类似居委会大妈)会先给被告电话,并送达起诉材料,问是否同意调解。如被告同意调解,原告也同意调解,就约到法院调解室来谈,谈好了就签个调解协议,谈不好的话,调解员有权决定终止调解,将案件移交给审案法官进行正式审理。如成功签订调解协议,还需要法院出正式盖章的调解书,调解书会在几天后送达给双方,签收后生效。如一方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则调解不生效,仍是移送审案法官进行审理。张律师提醒:法律规定与各地区法院实际做法有小小不同,请以本地律师所说为准。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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