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土地征收中,补偿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征收人的利益,即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并重。土地征收补偿其中一项是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其中最常见的是对房屋拆迁的补偿,那么这就涉及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这是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必备环节。
目前我国房屋拆迁估价中较为普遍使用的是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京尚征地拆迁原律师提醒大家,随着城市房屋拆迁不断面临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这两种方法已经不能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双方还可以选用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接下来,京尚拆迁原律师将为大家就这五种方式做详细解答。
市场比较法
是指将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房地产估价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一种技术上成熟、最贴切实际的估价方法。
成本法
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
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
假设开发法
指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在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时,不用扣除利润部分。
基准地价修正法
它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从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目前大多数城市房地产拆迁评估,采取基准价格结合新、区位、临街等系数来综合确定拆迁价格。
当面临征收时你的房屋到底价值几何,不只受其自身固有因素的影响,更是受到市场诸多因素影响,且影响颇大。房屋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其周边环境也就可能存在诸多差异。因此,我们仅仅以基准价格来测算房地产市场价是不足的。
京尚拆迁原律师团提醒大家被征收人在选取房屋价值的估价方式时,最好选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用加权平均的办法确定自家房屋的价格。当征收人对你的房屋作出评估后,可与自己的预估价进行对比,如有疑义,可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调查。
当对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不满意时,一定要积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自己无法解决,欢迎前来,京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助您得到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