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酒后失控、暴力抗法,辱骂、脚踹、殴打正在执法的民警,造成民警轻微伤、多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单看案件事实,这是一起性质明确、情节恶劣的袭警案件。
很多人固有认知里,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属于从重处罚的情形,大概率会判处实刑,很难适用缓刑。但在我办理的这起天津袭警罪案件中,当事人乔某全程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谅解,叠加多项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成功争取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轻缓判决。
很多家属甚至当事人都不清楚:袭警罪并非一律重判,法定从宽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事后补救行为,都是撬动轻判、适用缓刑的关键。今天通过这起真实办案案例,复盘袭警罪案件的核心辩护要点,拆解醉酒袭警案件从轻、缓刑辩护的底层逻辑,给同类案件当事人参考。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23日,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西堤头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依法指派民警处置被告人乔某醉酒后砸车的警情。案发时,民警系依法履行执法职务,乔某在明知民警正当执法的前提下,全程拒不配合工作,暴力抗法行为连贯且恶劣:在被民警依法传唤带回派出所的途中,持续辱骂、谩骂执勤民警;在警车内使用双脚踹击民警;抵达派出所接待室后,更是直接殴打民警李某某面部,最终造成多名民警出现不同程度身体损伤。
经司法鉴定,受害民警李某某因本次被打造成口腔黏膜破损,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案发当日,乔某被公安机关当场传唤到案,无自首主动到案情节。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我方积极主导案件善后处理工作,督促被告人乔某主动向受害民警赔礼道歉,全额赔偿民警经济损失,最终成功取得受害民警的书面刑事谅解。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乔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袭警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全案有完整的案件来源、到案经过、司法鉴定意见书、诊断证明、执法记录仪视频、110接警记录、证人证言、刑事谅解书等全套证据佐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无争议。
不同于存在无罪空间、证据瑕疵的刑事案件,本案事实清晰、证据完整、罪名定性无任何争议。乔某醉酒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完全符合《刑法》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准确,量刑建议合规。
因此,本案的辩护核心并非“无罪辩护”,而是量刑辩护——在案件定罪已成定局的前提下,穷尽所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打掉实刑风险,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及最轻刑期。
结合全案事实与法律规定,我方重点围绕四大核心从轻情节展开庭审辩护:
第一、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法定坦白情节
本案中,乔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对自己醉酒后辱骂、踹打、殴打执勤民警的违法犯罪事实毫无隐瞒、无任何推诿狡辩,全程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这是本案核心的法定从宽处罚事由,也是法庭从轻量刑的首要依据。
第二、自愿认罪认罚,恪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乔某始终真诚悔罪,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程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与罪名,无反悔、无异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自愿认罪、真诚悔罪、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该制度的核心价值,就是给予知错悔改的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大幅降低量刑尺度。
第三、全额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刑事谅解
袭警罪案件中,受害民警的谅解是至关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袭警案件侵害的不仅是民警个人人身权利,更是国家公务执法的权威性,因此谅解情节的从轻价值尤为凸显。
案发后,我方第一时间推动善后赔偿工作,积极协调被告人与受害民警沟通,主动赔付民警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经济损失,充分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最终,受害民警出具书面刑事谅解书,明确对乔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从宽处罚。、这一关键情节,直接降低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为适用缓刑奠定了核心基础。
第四、本案系醉酒失控引发,主观恶性较小,无前科劣迹
结合卷宗前科查询材料可知,被告人乔某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一贯表现良好。本次犯罪系深度醉酒后意识模糊、情绪失控引发,并非蓄意对抗执法、恶意袭击民警。相较于刻意暴力抗法、恶意袭警、多次袭警的恶劣情形,乔某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均相对较低,符合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
法院判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我方的全部从轻辩护意见,最终认定:被告人乔某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综合考量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其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诚恳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乔某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最终判决:被告人乔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该案判决结果,彻底规避了当事人入狱服刑的风险,是该案情节下所能争取到的最优判决结果。
律师评析:醉酒袭警案,轻判缓刑的核心关键
办理完这起袭警罪案件,结合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我想给所有涉及袭警、暴力抗法案件的当事人及家属,梳理几个最核心的辩护要点,避开认知误区:
一、袭警罪不是“重罪实刑标配”,从轻情节是核心突破口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构成袭警罪,就必须坐牢、判实刑,这是典型的认知误区。袭警罪的量刑并非一刀切,法院审判会综合考量全部量刑情节。对于初犯、偶犯,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的案件,完全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本案就是最典型的司法实践佐证。
二、认罪悔罪+赔偿谅解,是袭警案缓刑的“黄金组合”
袭警案件侵害公务权威,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打击态度相对严格,想要争取缓刑,单纯认罪远远不够。一方面,当事人必须全程真诚悔罪、如实供述,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另一方面,必须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书面谅解。被害人的谅解,是司法机关判断矛盾化解、社会危害性消除的核心依据,也是适用缓刑的关键筹码。
三、醉酒不能免责,但可以作为主观恶性小的辩护依据
法律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绝对不是无罪、免责的理由。但在量刑辩护中,醉酒失控、临时起意、无预谋,可以有效证明当事人主观恶性小,并非刻意挑战执法权威、恶意报复民警,能够大幅降低量刑尺度,成为从轻处罚的重要酌定情节。
四、定罪无争议案件,量刑辩护同样至关重要
很多当事人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律师没有辩护空间。实则不然,刑事辩护分为无罪辩护与量刑辩护。在定罪已成定局的案件中,律师的核心价值就是深挖全部从轻情节、规范庭审质证、精准发表辩护意见,说服法官在法定量刑区间内取最轻处罚,甚至争取缓刑、降低刑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益。
袭警罪关乎执法权威,法律绝不纵容暴力抗法行为,这是司法底线。但同时,刑法秉持罪责刑相适应、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知错悔改、积极补救、主观恶性小的被告人,法律依然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起案件的完美轻判结果,再次印证:刑事案件没有绝对的“定局”,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够精准挖掘案件细节、穷尽法律从轻依据,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处理结果。
如若面临袭警、妨害公务等刑事案件,切勿消极等待判决,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固定有利情节、争取认罪认罚、促成赔偿谅解,是争取轻判、缓刑的关键所在。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7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