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崔占禄律师
执业资质:1150420**********
执业机构: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崔占禄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8日|分类:拆迁安置 |508人看过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针对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的土地,而针对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通过征收收归国有,二者适用范围不同。相比而言,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和审批较严格。实践中,由于一些地块的所有权性质较模糊,不乏有些地方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对集体土地房屋实施拆迁,如本案中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确认土地所有权性质来加以核实。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