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律师网

您的权益 我的责任

IP属地:湖北

成华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4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154095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净身出户协议写明不出抚养费是否合法

发布者:成华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142人看过举报


离婚净身出户协议写明不出抚养费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净身出户协议写明不出抚养费的,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抚养一方出现特殊情况造成无力抚养子女的,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是支持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1、确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

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2、一次性给付的形式

夫妻双方离婚后,即使没了感情,对于自己生下孩子还是尽到抚养义务的。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正所谓,血浓于水。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154095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964336

  • 昨日访问量

    83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成华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