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流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太保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保险理赔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加盟维权100问】18:解除加盟合同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吗?

发布者:王一流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521人看过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加盟合同解除的后果当然包括赔偿损失。

在加盟合同纠纷办案实践中,加盟商多主张开店租金、转让费、人员工资等损失赔偿。然而,法院判决支持损失赔偿的却很少。主要原因是:1、租金、转让费、人员工资等属于经营成本,并非直接经济损失,如需要主张损失应扣除相关经营收入进行会计核算,而这个操作起来一般比较困难;2、即使核定了损失,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这些“损失”与合同解除之间的关联性也难以界定。

因此,在加盟合同纠纷中,如主张损害赔偿,必须充分地梳理证据,准确地建立逻辑关系,合理地向法院提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