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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维权100问】4:特许人是个体工商户,加盟合同有效吗?

发布者:王一流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619人看过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特许人只能是企业。通说认为,该条关于特许人主体资质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规范,应当影响加盟合同的效力。

最高院《关于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有效的复函》指出:20075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关于“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规定,可以认定为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与他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特许人不是企业,而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的,加盟合同基本上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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