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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许迪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153人看过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签订合同之后,当事人需要对合同进行内容的补充或是修改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笔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

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就是咱们双方当事人得在变更合同之前存在有效的合同才能谈得上变更合同。

二、遵守规定

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合同变更还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

三、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以上就是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方式,如果您还对此有任何疑问或者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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