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怡律师
丁文怡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广东-珠海执业7年
执业年限7
18933202556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广州、韶关、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

咨询我
09:00-21:59

叶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发布者:丁文怡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26人看过 举报

2026-05-08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叶某某于 2006 年出生,涉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其因求职误入诈骗引流公司,根据上级安排参与电话引流工作,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叶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较低、作用较小,仅领取少量工资及提成,未直接参与诈骗、未分赃、未造成被害人直接损失。

2、办案经过:丁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担任叶某某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丁律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极强的专业能力与责任心投入办案,全面会见当事人、细致研读卷宗、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抓住未成年人、初犯偶犯、从犯地位、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情节轻微、未直接造成损失等关键从宽情节,形成系统、有力、贴合未成年人司法政策的辩护思路。丁律师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司法 “教育、感化、挽救” 方针,向检察机关提交论证充分、情理法兼备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专业沟通,全面阐述叶某某涉世未深、受骗入职、主观认知不足、社会危害性极低等核心观点,清晰论证其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条件,坚定提出对叶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辩护意见。整个办案过程专业、高效、细致,充分展现丁律师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高水平辩护能力与司法温度。

点评: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完全采纳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对叶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其未留下任何犯罪记录,得以重返正常生活与学习。本案涉案被害人损失巨大、案情复杂,在极具压力的情况下,丁律师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深厚的专业功底、成熟的沟通能力,成功为未成年人叶某某争取到法定不起诉的最优结果,既贯彻了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又彻底保护了当事人的未来与前途,充分彰显丁律师精湛的办案水平、高度的执业责任感与出色的刑事辩护能力。


个人简介:丁文怡律师,珠海资深刑事律师,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七年。丁文怡律师毕业于警校,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珠海
  • 执业单位: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420********7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1440420********7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