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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300427)证券索赔法律公告

发布者:胡鹏律师|时间:2025年07月02日|分类:公司法 |200人看过

一、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提示

红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27)因以下事项面临重大风险:

· 2024年度预计净亏损2.9-3.9亿元,连续两年业绩大幅下滑;

· 2024年4月3日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

· 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承担不超过8000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未覆盖全部潜在索赔金额。

二、证券索赔初步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胡鹏律师初步研判:

·可主张权益期间: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股票/可转债;

·权利主张条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

· 具体交易因果关系需司法机关认定,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前准备材料。

三、行政处罚核心违法事实

·信息披露违法:2017-2022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10.26亿元、虚增利润4.48亿元;

·欺诈发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可转债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

重要法律提示

· 诉讼时效自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日(2024年4月3日)起算,最长三年;

· 投资者无需等待证监会调查终结即可启动司法程序;

· 律师服务采用风险代理模式,不预先收取费用;

· 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不承诺赔偿金额。

四、投资者材料准备指引

· 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首次买入至2024年5月);

· 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营业部印章);

· 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五、专业法律服务声明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胡鹏律师团队严格依据《律师法》执业规范提供法律服务:

· 仅通过律师事务所官方渠道接收委托;

· 依法保护委托人隐私及商业秘密;

· 禁止以任何形式承诺诉讼结果。


特别声明:本公告基于已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投资建议。投资者决策需自行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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