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是所有刑事罪名里量刑最重的一类之一。贩卖海洛因50克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毒品犯罪的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接触律师的时候,说的都是同一句话:"我不知道那是毒品。"
这句话能不能让他们脱罪?看情形。
毒品犯罪不是只有"卖毒品"这一种
很多人以为毒品犯罪就是贩卖毒品。实际上远不止。刑法里的毒品犯罪有十几种,实务中最常见的是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罪。
最重的是贩卖毒品罪。只要你有贩卖的行为——不管是买来再卖、代购从中赚差价、还是帮人介绍卖家赚中介费——都可以被认定为贩卖。以海洛因为标准,10克以下七年以下,10克到50克七年以上,50克以上死刑。
运输毒品罪也容易被忽视。帮人带东西、开车送货、邮寄包裹,如果里面夹带了毒品而你"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就可能被认定为运输毒品罪。运输和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一样——按数量算,最高死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最"轻"的。如果只有证据证明你身上有毒品,但没有证据证明你贩卖或者运输,只能认定非法持有。以海洛因为标准,10克以上才够入罪,最高量刑也只有七年。实践中很多贩卖毒品案件因为证据不足降格为非法持有。
容留他人吸毒罪比较独立。给别人提供场所吸毒——你家、你租的房子、你开的车——如果次数多或者一次人多,就可能构成此罪。量刑相对轻,三年以下。
在场是不是共犯?
这是毒品案件家属最常问的问题。两个人在一个房间里,警察搜到其中一个人身上有毒品。另一个人说"我不知道他有毒品"。能不能脱罪?
答案是:看证据。有没有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你们有共同贩卖或持有的意思联络?如果没有,只是因为你在场就推定你知道,在证据法上站不住脚。但实践中,同案犯的口供、证人证言、手机记录等因素,往往会让办案机关形成"你不可能不知道"的内心确信。律师需要着重审查这些证据。
数量认定的实务问题
现场查获的毒品数量相对客观,以现场称重为准。但称重程序合不合法?有没有见证人?包装物的重量扣除了没有?这些都可能成为辩护的切入点。
之前已经交易完成的数量往往更复杂。公安机关会把之前已经卖出去的毒品数量加起来算总账。但对之前的交易,证据往往只有同案犯口供或者下家证言,稳定性不高。律师可以对这些证据的证明力提出质疑。
家属的正确做法
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毒品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事人的口供对定罪和量刑影响极大。主观明知、参与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这些关键事实都是在第一次讯问和会见证人阶段确定的。越早委托律师介入,越能在关键节点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拖延几天,可能就错过了取保候审或不起诉的最佳时间窗口。
李骥律师,前部队军官、人民警察、公职律师,现任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只做刑事辩护,专注取保候审、不批捕、无罪辩护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
李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