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贸易圈里这种接盘别人合同的坑,正越来越多,日常做工程做贸易最容易碰到的就是中间人拿着上游采购合同说能合作能转包,钱打给公司股东或个人,合同写合作协议书,实际是接手供货义务和收款权利。项目突然停工上游不认人,想解除合同退钱,对方说已经部分履行属市场风险,法院也可能认定是概括转让不支持退。
容易踩的坑主要有几个。第一是名为合作入股接盘实为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原合同禁止转让或上游没书面同意,对外不生效但内部协议仍有效,接盘方自己背风险。第二是钱不进公司对公账户,打给股东或个人,后续举证和追索都被动。第三是只看中间人口头承诺有量有款,不核实终端项目书面履约函和上游签章,也不留退场退出机制。
李德才律师告诉你3条风险规避办法
1 签协议前让律师审原合同转让限制条款,查清上游是否书面同意,确认是增资合作还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定性写清楚
2 款项必须走公司对公账户并备注性质,拒绝打给股东或个人卡,同时留存供货确认函对账函和终端项目履约文件
3 协议里强制留退场条款,明确项目停滞上游解除或减量时退款条件违约责任和争议管辖,发生争议及早让专业律师介入定责止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