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3 月,涉案团伙依托微信、QQ 线上渠道发布招嫖信息,在本地多家商业广场、酒店安排卖淫人员提供服务,搭建线上引流、线下交易的运作模式。被告人 A 受团伙纠集,专职线上招揽嫖客,按照嫖资四成比例抽取分成。案发核算,被告人 A 个人非法获利五万三千元,依据司法解释,已达到介绍卖淫罪 “情节严重” 标准。侦查阶段,办案机关抓获被告人 A 并刑事拘留,后续执行逮捕;案件初期当事人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直至法院审理阶段,家属代为全额退清全部违法所得五万三千余元。审查起诉及庭审全程,被告人 A 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指控事实、罪名无异议。善能刑辩律师接受委托,全程担任其辩护人。
二、法律依据和量刑档位
(一)核心法律条文
1.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犯;起次要、辅助作用的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 《刑法》第六十四条: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4.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二百零一条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规则。
(二)对应量刑档位
非法获利<5 万元(普通情节):《刑法》第 359 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满足条件可争取缓刑。
非法获利≥5 万元(情节严重):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律师介入及应对措施
善能刑辩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分阶段开展完整辩护工作。辩护思路:一是认定从犯,可突破五年底线向下大幅减轻;二是认罪认罚、审理阶段全额退赃、初犯主观恶性小,进一步压缩刑期。
1. 全面阅卷固定核心从犯定性
调取全部电子流水、聊天记录、同案供述、抓获经过等证据,梳理团伙分工模式,证实当事人仅负责线上聊手引流,无场地、人员、资金控制权,完全听从组织者安排,在犯罪链条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夯实从犯核心辩护基点。
2. 沟通检察机关争取合理量刑建议
审查起诉阶段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底层聊手身份、无组织主导权、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同时承诺家属将全额退缴赃款,请求检察机关结合从犯减轻规则,下调五年以上基准刑期,给出轻缓量刑建议。公诉机关综合全案情节,最终提出二年四个月实刑、罚金十一万的量刑建议。
3. 庭审集中发表多层从轻辩护意见
开庭时善能刑辩律师完整发表辩护观点:
(1)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可突破五年法定刑期;
(2)全程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刑罚约束;
(3)家属在审理阶段主动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消除违法收益带来的社会危害;
(4)当事人无任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较低。
四、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可全部案件事实与辩护观点,作出如下裁判:
1. 认定被告人 A 构成介绍卖淫罪,非法获利超 5 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共同犯罪中系从犯;
2. 全面采纳善能刑辩律师提出的从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等从轻减轻辩护意见,认可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3. 主刑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羁押期限依法折抵刑期;
五、律师感言
打油诗:
非法获利超五万,提档量刑应五年。
从犯退赃认罪罚,法定辩护空间入。
专业刑辩出手准,从轻量可许则许。
营生莫见利忘义,守法出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