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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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能不能享受产假?

发布者:王丽娟律师|时间:2025年06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260人看过

答:可以享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13点规定,


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劳险字〔19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


即,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


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期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法律问题可以留言或丝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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