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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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不容忽视,二审改判违法解除

发布者:王浩宇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50人看过 举报

2026-08-13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姜某2007年7月入职某酒店工作,2019年1月发生十级工伤,2025年8月某酒店将经营权交由案外人承包,并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为由辞退了姜某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姜某认为系违法解除,自己打仲裁和一审,一审败诉,二审委托委托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浩宇律师代理。

二、律师办案经过
王浩宇律师分析认为,该案件可以从两个角度提起二审,一方面姜某系十级工伤职工,应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依法不得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某酒店设立了工会,其并未就解除姜某通知工会,且未在一审前补正通知程序,姜某有权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王浩宇律师的观点,认为案涉解除未通知工会程序违法,撤销了中山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支持违法解除赔偿金差额。

四、律师价值总结
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解除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合法性不仅包括事实依据,也包括程序的正当性。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往往对程序缺乏重视,本案中双方在仲裁和一审程序中均未提及“通知工会”,王浩宇律师精准发现这一漏洞,实现绝地翻盘,从驳回全部诉请,到改判支持违法解除赔偿金,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办公电话:13940981555(微信同号)。王浩宇律师系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事务部主任、大连市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20********78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行政诉讼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1210220********78 劳动纠纷、工伤赔偿、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