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小强与小英均是离婚单身人士,二人均有小孩。经熟人介绍,二人开始以结婚为目的进行恋爱交往。因小强在深圳务工,小英须在老家带孩子,所以二人真实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较少。双方交往期间约有一年,小强为小英以各种名义花费了约15万元。后双方因各种琐事无法继续交往,小英提出了分手,小强觉得自己人财两空,所以特地从外地回来,要求小英归还恋爱期间为小英花费的所有款项。小英以没有足够现金为由,要求以书写字句代替。还款期限到后,小英归还了部分款项,剩余部分拒绝归还,小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2、 本案审理过程中,小英提出书写欠条是受小强胁迫才写的,小强将双方的长达一年多的微信聊天截图和多段通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质证,证明小英对于欠条的书写及实际部分还款均是自愿的,只是暂时没有钱归还清;同时,本律师提出,小英书写材料虽名为欠条,但实际经过双方清算,在被告出具欠条后,双方之前的恋爱期间的纠纷已经转变为民间借贷关系,因此被告才制定了还款计划,约定了还款期限以及逾期应承担的利息计算方式,双方的真实权利关系为民间借贷关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对本金及利息诉求全部予以支持。
3、男女恋爱本是一件美丽的事情,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恋爱获取的利益,应慎重分析处理。否则,伤了和气,还可能惹官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