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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顺律师
执业资质:1441920**********
执业机构:广东铁越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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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家顺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3日|分类:劳动纠纷 |239人看过
辞职不批准,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可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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