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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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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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得从轻处罚

发布者:王卫东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381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王卫东律师点评:本案是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活动罪,辩护人辩护的被告人涉嫌转移金额高达1200万余元,在甘肃掩饰隐瞒犯罪类案件属于数额巨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掩饰隐瞒犯罪金额10万以上属于情节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七年。本案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量刑7年的可能性很大,但是辩护律师结案后发现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如实坦白,在检察院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退赔获利。辩护律师多次和主办检察官沟通量刑,最后同意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庭审理阶段有效辩护,法院采纳的检察院的意见,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对比同类型案件,本案取得很好的辩护效果,取得被告人及家属的满意认可。


案件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兰州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XXX,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兰州XX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X被逮捕。


辩护人XX,甘肃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XXX,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兰州XX公安局刑事拘留,同XX被逮捕。


辩护人XXX,福建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XXX,XX年X月X日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兰州XX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X被逮捕。


辩护人王卫东,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兰州XX人民检察院以兰XX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XX、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于2022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23年X月XX日公开开庭审理。兰州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XXX、XXX、XXX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2XX0年X月初XX期间,被告人XX,XX(已判决)、XX(已判决)三人作为管理人员,纠集被告人XX、XX等八人,在福建XX长期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取款牟利,取款数额共计135656500元。被告人XX在取款期间为XX开车,并按照XX指示转移赃款,非法获利5000元;被告人XX共计取现1235万元,非法获利2000元;被告人XX共计取现1274.5 万元,非法获利5000元。公诉机关提交了查获经过、银行账户流水、同案犯XX等证言、诈骗案件受害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指控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XX、XX、XX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组织人员或使用本人账户帮助取现,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XX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XX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获利较少,应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 本院予以确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X、XX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多次帮助取现,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XX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系主犯,被告XX、XX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据此,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惩罚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XX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二、被告人XX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三、被告人XX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王卫东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王卫东律师刑事案件收费合理,认真负责,结案后不定期会见被告人,会见次数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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