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点评:
受近年来疫情的影响,经济下滑的大环境,民间借贷纠纷也逐渐升温,原告向被告索要借款,被告基本上以没有钱偿还拖延,但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面对这种情况,最好起诉确定债权,避免诉讼时效丧失打水漂。同时,没有约定利息,原告可以按照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张违约金。
案件情况:
原被告之前系同事关系,被告以买房需要在原告处借款,原告随向被告通过转账的方式提供借款,并备注借款字样。双方没有打借条,也没有约定利息,但是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面对证据,被告无言以对,因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告方向被告提出违约金,最终也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书,被告分期向原告偿还借款,这样即保证原告的借款,也缓解被告的困难。
结语:
民间借贷案件,很多人鉴于亲朋好友不打借条,也不转账,直接提供现金,这样的借款风险很大。建议借款时一定要转账,民间借贷的生效已提供借款为生效,现金支付没有证据证明提供借款,承担败诉风险,转账时并备注借款字样,有条件进行打借条,借条约定利息,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等等。不方便通过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的方式固定双方之间是存在借款关系。
兰州律师;王卫东律师;兰州借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