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华律师
王小华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0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丰台区专职律师
13031028326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北京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9:00-22:59)

咨询我
09:00-22:59

无接触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获赔二十余万元

发布者:王小华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7日 305人看过 举报

2026-04-07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2日7时31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石担路龙泉XX以东处,王XX驾驶车牌号为京牌的小型轿车北向北掉头时,适有吕XX骑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王XX车影响吕XX车正常行驶,吕XX刹车后倒地,双方车辆未接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吕XX车部分损坏、吕XX倒地受伤。经认定,王XX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吕XX为无责任。

案件分析

  事故发生后,原告吕XX被送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医医院住院治疗,住院20天,医院诊断:

  1.胫骨平台骨折(左侧 粉碎)

  2.肢体肿胀

  3.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左,肌间)。

  原告出院后定期复查。原告伤情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吕XX具状委托我所起诉维权,被告为王XX、XX公司。

诉请: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33455.97元,误工费36000元,护理费24300元,交通费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00元,营养费9000元,残疾赔偿金184928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3303.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财产损失500元,鉴定费4400元,以上共计318287.4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处理结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令:

  一、被告XX公司赔偿吕XX医疗费11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00元、营养费4500元、护理费24300元、残疾赔偿金1174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误工费33000元、交通费300元、财产损失300元;

  二、北京XX公司赔偿吕XX医疗费21787.47元、残疾赔偿金80831.5元、鉴定费4400元。案件受理费2871元由北京XX公司负担。


王小华律师,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现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交通运输法学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丰台区
  • 执业单位: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1110120********59 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