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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作者:丁云兰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9次举报
2025-09-18

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分割的第一步。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分割原则

  1. 协议优先:双方可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2. 法院判决原则: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特殊财产处理

    • 房产:情况复杂,需考虑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出资人、还贷情况、登记名字等综合判定。

    • 父母出资购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4. 一方过错:如果一方有重婚、家暴等重大过错,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并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小结:财产分割遵循约定优先,无约定则依法分割,并着重保护弱势方和無过错方的利益。


丁云兰,女,汉族,江苏盐城人,人大法学本科,江苏法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209202011238132)...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盐城
  • 执业单位:江苏法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920********32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
江苏法鼎律师事务所
1320920********32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