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 前言
“尤律师,我在单位工作了整整13年,现在公司要把我调到分公司工作,岗位也调动了,薪资缩减了一半,怎么办呢?"
以上内容是一位劳动者向我咨询的问题,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调岗降薪,能否说“不”。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给劳动者降职、降薪
根据《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说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给劳动者降职、降薪。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可以调整工作的岗位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降薪不能带有侮辱性和惩罚性,调整工作岗位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不能将一个管理岗员工调整为保洁员等。
3 因调岗降薪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降薪,应当有充足证明调岗、降薪的原因,该原因也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草率对劳动者调岗、降薪,可能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后果。
4 劳动者面临调岗降薪,应如何维权?
第一,收到用人单位调岗降薪通知书后,采用邮件的方式明确表示拒绝,并留存相关证据。
第二,辞职前,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第三,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到新岗位报道或者发放的工资低于之前的工资标准,可以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向用人单位邮寄《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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