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当事人妹妹起诉我方当事人,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父亲所留房产,我方当事人的儿子拿出爷爷给的遗嘱,作为第三人加入诉讼,后妹妹也相应拿出遗嘱要求按遗嘱继承。事实上,两份遗嘱出具的时间节点,被继承人患有脑萎缩、老年痴呆,神志已经不能保持清晰。
本案中,本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对其他二继承人所持遗嘱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律师通过调取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的精神状态已经不足以做出明确意思表示,且容易意志受到他人干扰,从而认定两份遗嘱无效,最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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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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