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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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高融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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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原告离婚纠纷案件,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布者:周瑞云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124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基本案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上诉人(原审被告)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的上诉理据不能成立,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2、案例点评:本人接受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的委托,详细分析了案情,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十分清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着重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对于经济补偿方面,则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经济条件等。本案维持原判的判决结果符合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的心理预期。

3、律师建议: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如果能够协议离婚的尽量不要对簿公堂,保留双方间的最后一点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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