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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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问: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否具有效力?

发布者:田萌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6日|分类:海事海商 |887人看过

物流从业必知的100个航运物流业法律问题(十二)


提单是物权凭证、运输合同的证明。无船承运人,虽然是法律上拟制的承运人,但他是有权利像实际承运人一样签发提单的,这种一般发生在海上集装箱拼箱运输中。

 

在效力上,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与实际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效力是一样的,具有提提单的属性,即物权凭证和收货记录。

 

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需要向交通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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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萌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专业方向:航运与物流,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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