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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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拆迁安置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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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名房产律师-价值千万的房屋成功退房

发布者:赵云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2484人看过

房主谭先生斥资千万元购买别墅后,发现部分房间甲醛超标,起诉要求退房。昌平法院近日判决,房地产公司返还谭先生购房款958万元及利息。据了解,此案系北京市目前审结的单套标的最大的退房案。

谭先生诉称,2008年8月23日,他向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位于昌平区小汤山镇的别墅一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约定,若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标准,买受人有权退房。

谭先生收房后,即委托相关机构检测,结论为部分房间中的甲醛及氨浓度高于标准限量。谭先生于是在2008年9月22日提出退房,但遭到房地产公司拒绝。为此,谭先生诉至法院。

房地产公司辩称,交房时已向谭先生交付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谭先生也已签收确认。至于谭先生依据的检测报告,是由其单方提供,而且不能判断是房屋本身还是家具造成了室内空气不达标。

法院经审理认定谭先生检测报告的结果,判决解除购房合同,房地产公司退还谭先生购房款958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谭先生同时向房地产公司退还房屋。

北京房产律师点评:可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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