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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放心房的联合宣言中承诺“保证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一致,经有关 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的,退款退息或按已付房款5%赔偿”,但开发商并未按约 定的事项交付楼盘,结果付出了代价。近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按“联 合宣言”承诺赔偿购房人3.4万余元。
开发商被起诉违反三项承诺
开发商:销售材料不算广告
海开公司辩称,双方的争议焦点是C座两个电梯变为一个电梯的问题。在设 计期间,电梯有过调整,这个调整在2000年的11月就已经完成。随后,C座于 2001年7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销售。
根据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和相关法规,我公司就待征绿地的认建、设计等 签订协议,允许小区住户通过四周的围栏留置的通道入住,而绿化问题,双方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谈不上违约。
另外,
法院认定开发商违反承诺
法院经审理查明,玉阜家园认建绿地产权归海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所有,为公共绿地,不能做成封闭式专用绿地。玉阜家园不计算认建绿地面积其 绿化率为40%左右。同时,玉阜家园电源电表最大功率为5安培220伏。另外,开 发商在销售时曾在广告宣传中注明“拥有
58%)的整体绿化率使小区成为一个天然鲜氧环抱区”。在C座户型图中注明“二 梯三户”,在背面注明“一三户”。海开公司曾发出“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承诺销售放心房联合宣言”,第7条写明“保证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一致,经有 关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的,退款退息或按已付房款5%赔偿”。法院认为,海开 公司发出的“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销售放心房联合宣言”,应视为向购房 人发出的承诺,开发商应当履行承诺。开发商宣传的绿地面积包括认建绿化用 地面积,不是实际拥有的绿化面积,因此这项内容不真实。对于户型图主图注 明“二梯三户”,虽然在背面注明“一梯三户”,但没有告知购房人应注意这 项变更,没有尽提醒义务,造成购房人误解,开发商应承担责任。以上两项广 告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不一致,含有虚假成分,海开公司应按照向社会公开的承 诺赔偿
作为胜诉方——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