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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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违法处理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435人看过


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共同平等合理的处分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对于夫妻单方违反该项法条的决议,应当作无效处理。近日,一项遗嘱纠纷案件将这个问题带入了群众的视野。

米某芦某结婚多年并育有二女,但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等种种原因,夫妻关系并不和谐,并且已经分居多年米某请杨某在家做保姆,二人在多段时间的日常相处中产生了感情,于是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在法院二审审理期间,米某因突发脑溢血去世随后妻子芦某着手米某留下多套房产进行继承公证,然而这个时候,保姆杨某拿出了两份米某的遗嘱,要求继承米某300平米价值900万元的房产以及公司股份。
    杨某表示,涉案300平方房产由米某家庭内部商讨后米某分得的,应属个人合法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杨某还表示,米某的妻子及其子女多年来对其不管不顾,近二十年来米某的生活起居、患病期间的护理、丧葬后事均由自己承担,这也是米某愿意将个人财产赠与其的原因。芦某则认为,遗嘱在形式上不合法。同时,米某与杨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涉嫌重婚罪。因此两份遗嘱均无效。法院认为:遗嘱导致芦某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受到剥夺同时违背公序良俗,应认为无效。

武汉著名婚姻家庭法律师表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其决策方式,即使是遗嘱这类效力极高的文书,也不得损害夫妻另一方的权益,因此本案中杨某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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