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刚律师网

国家不能没有法律,律师为你排忧、解难! 以己之学,谋君之事!

IP属地:四川

涂刚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离婚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四川刚顺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19864955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拼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发布者:涂刚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 |2213人看过举报

拼车是一种新兴的交通出行方式,因其节约、环保,有利于缓解交通压力而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拼车行为进行规范,因此一旦拼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仍然适用《侵权责任法》与《交通安全法》的一般规定,由对事故具有过错者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案件中,最终法院的判决也排除了无过错的拼车车主的赔偿责任。依据“过错原则”,若拼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外人员受伤且拼车方负一定事故责任,则应由事发时驾驶车辆的人员来承担,若此时驾驶车辆的并非提供拼车车辆的车主而是搭乘人员,则将由搭乘人员对车外人员的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涂律师在此建议,参与拼车的双方通过签订书面的拼车协议对各自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主体与责任承担方式仅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能以此作为对抗第三人的抗辩理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仍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但双方的约定可作为事后追偿的依据。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四川 南充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19864955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73880

  • 昨日访问量

    3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涂刚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