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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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伤演员任达华的嫌犯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24次举报



捅伤演员任达华的嫌犯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7月20日上午,香港影视演员任达华在广东中山出席居然之家中山店开业仪式时遇刺。

据网上流传的说法,嫌犯原本刺伤开发商老板,却把任达华误认为老板,进而刺伤。如这情况属实,那么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如何处罚呢?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在法定说,行为人对作案对象认识错误,只要在同一犯罪构成范围,那么就成立故意的既遂。本案嫌疑犯虽然错认老板,但侵犯的都是生命健康权,仍成立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