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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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600070涉嫌违披拟被罚550万,受损股民或可提索赔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次举报

20240425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浙江富润)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浙江富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侠客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

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

2023428日,浙江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对浙江富润处罚550万元。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在2021427日至20221031日期间买入浙江富润股份(600070),并且在202211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名单,可与律师取得详细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