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天沃科技002564过往信息违法披露索赔提示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6次举报

20231228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天沃科技)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天沃科技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沃科技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交易。

三是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是天沃科技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直至2023628日,天沃科技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他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0428日至2023427期间买入天沃科技股票002564,并且在2023428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注:其他更多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