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这个罪名,我们的第一反应是三年起步,动不动就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死刑。这种罪名,当事人一旦粘上,自己网上一检索,脸色马上铁青。今天,这里给大家分享金华刑事律师章福阳办理的一起本罪名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至2025年年底,犯罪嫌疑人某老板利用自身经营开设的精密制造公司,通过多名销售中介获取铅弹制造模具的订单,组织相关员工生产多种型号的铅弹制造模具。委托人负责对生产的铅弹制造模具打制渔具字样进行伪装,将铅弹制造模具打包并寄发快递员。
辩护:
委托人作为员工,在刑拘近一个月后取保候审。我们详细多次查阅卷宗后,认为本案实际上定罪依据值得商榷,目前并无法律规定禁止生产铅弹模具,嫌疑人的行为虽然不当,但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宜以非法制造弹药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均未明文规定不能生产制造弹药模具。目前我国涉枪支弹药管理的规范体系中,无论是枪支管理法、刑法还是相关司法解释,均仅将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枪支的主要零部件等纳入管制范围,未明文将“弹药模具”列为违禁物品,也未禁止单位或个人生产、定制弹药模具,更未将生产弹药模具的行为规定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然而,查阅以往新闻报道和判例,多地法院最终都以非法制造弹药罪来定罪处罚,所以,非法制造弹药罪无罪可能性极低,但是确实存在争议,计划以非法制造弹药罪无罪辩护来撬动不起诉,将争议点作为一个不起诉的理由。之后,我们详细整理了充分的辩护词,从非法制造弹药罪无罪,案件定性,以及本案应当定性为单位犯罪,结合委托人存在从犯、认罪认罚等多项减轻、从轻处罚情节,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当事人的焦虑:
我们向检察院递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后,检察院那边一直没有正面反馈,当事人也被检察院传唤做笔录,通知认罪认罚安排,当事人心里十分着急,多次联系我们,问是不是案件不起诉不可能了,十分焦虑。我们也只能安慰,心理疏导,我们也确实给不了当事人唯一答案,我只能相对肯定的告知不起诉和缓刑两个结果相对确定,但是能不能不起诉涉及到很多因素,主办检察官的意见很重要,但检委会的讨论决定更重要,所以只能让委托人放宽心,耐心等待,好好上班不要多想。
结果:
过了一段时间后,检察院通知几天后做认罪认罚,我们都收到了不起诉的提前口头告知,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后面就按照程序走拿不起诉决定书。
我们之所以对案件有自信,完全是基于对罪名的深入研究,以及以往类似案件的办理,其中有一起案件印象十分深刻,每次提到这个罪名,马上就会想起这个案件,委托人多年来制造了15万公斤左右的炸药用于爆破,作为主犯之一,检察院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要知道,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 药、发射 药、黑 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 药三千克以上、雷 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 火索、导 爆 索三十米以上的就要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达到五倍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是一个非常重的罪名。
启示:
我们找工作也好,办企业也好,只要是可能违法的业务,我们坚决不能随意触碰,否则,一旦涉刑,后悔也无济于事,受影响的还不仅仅是你本人,还有你的家庭。
章福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