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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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何XX诉被告罗XX离婚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者:王廷兴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9日|分类:综合咨询 |15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何XX诉被告罗XX离婚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何XX于2019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撤诉是当事人依法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本案中,原告申请撤诉是依法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因此,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何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0元,由原告承担(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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